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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是谁剥夺了刘文泉要求追责的合法权益
  本网讯(唐云立 报道)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面对木兰县农民举报当地国土局领导在征地中存在违规、违法行为却以信访的形式处理办法把问题又踢回了县土地局,该部门已终止信访为由拒绝了农民的合法诉求。
  是谁剥夺了刘文泉要求追责的合法权益
  2018年4月26日,哈尔滨市木兰县农民刘文泉拿着举报当地国土资源局个别领导在2012年征地中,存在的虚假行为和强买强卖的一系列违法事实来到了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信访接待处,要求见纪检部门领导反映实际情况。
  在记者的帮助下,该部门主管领导责成办公室主任在信访处接待了来访的记者和举报人,随后又安排耕保处的一位于红凤处长来向刘文泉了解情况,她看完刘文泉的举报材料后表示:我一定向领导及时反映这一问题。
  当日下午刘文泉就接到了于处长的电话说:问题已交给了哈尔滨市国土资源局,就在刘文泉满心欢喜的等待上级部门来调查此事的时候,刘文泉接到木兰县国土资源局给他发来一纸公函文中称:根据《信访条例》的规定,不在受理刘文泉的上访事项。
  这一行为刘文泉感到吃惊,因为他举报的是相关领导在征收占用农民土地的程序违法、调查表签字造假存在强买强卖的行为,因归纪检部门介入调查,而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以信访的形式又把此问题推给市、县两级国土部门,以此剥夺了刘文泉合法的权益。
  刘文泉曾多次给于红凤处长打电话,她承认这事确实归纪检部门处理,但现在状况她也没有办法,还需要刘文泉自己到政府部门进行实名举报,接下来她就不在接举报人电话了,目前(2018年)木兰县相关部门又开始了新的一轮土地征占,在刘文泉所承包的土地上开始作业施工,当他进行阻拦时,这些人拿出2012年的土地征占的批文告知他:征占土地有省里批文,有问题你去找他们!刘文泉认为他们的行为属于违法,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批文已经过了使用期限(征地批文的有效期为2年),因为该地已被闲置多年,所以他再次致函本社近一步反映事实的真相。
  刘文泉用事实说话
  及中华新闻通讯社多次跟踪调查报道
  木兰县违法违规征地行为
  本社此前曾四次报道哈尔滨市木兰县严重违反土地征收程序以及国土局土地调查表签字造假和制作假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强毁、强征刘文泉、崔军等农户承包地的问题。结果却是木兰县政府主管领导极力掩盖事实,回避矛盾,让个别部门来面对记者进行许愿:保证做好农民安抚工作。而至今却一拖再拖,迟迟不解决实际问题,整日靠忽悠来拖延时间,这一做法不但丢了政府的脸面,也毁坏了党的形象,失去了民心!只会把问题搞的越来越大。法治社会百姓维权,本来毋庸置疑,百姓要的是公平公正,要的是政府公务人员正确对待已经出现的纠分和过错。正面对待出现的问题,正确解决出现的矛盾,其难度和成本要远远低于造假和掩盖。农民求的是一个“理”字,这是人民政府最应该做的事,切不可反其道而行之,千万别输在一个“理”字上。做为党的干部应该牢牢记住,依法办事才能安邦兴国!
  如今本社再次将此事全面报道,以唤醒那些依然继续以假象掩盖事实真相的领导,早日按法律章程及相关规定,有序处理此事,还百姓一片依法执政的蓝天!

  图:目前当地政府又在被强征的土地上施工.
  刘文泉是哈尔滨市木兰县木兰镇的一个农民,他的土地承包权到2027年,承包地中经营的葡萄采摘园,在2014年7月下旬被木兰镇政府负责协助征地工作的副镇长郭云鹤指使他人,动用机械,一夜之间推毁为平地。
  为此刘文泉向县政府领导讨要说法,该领导表示:“该片土地好像已经被政府征收了,具体事宜让刘文泉找木兰镇政府和国土局了解情况。”
  现将刘文泉向相关负责人讨要说法的(2014年7月之后的)视听证据摘录如下:
  1、木兰镇政府副镇长郭云鹤对其强拆刘文泉的葡萄采摘园的最初解释是:“那里没有刘文泉家的承包地。”但是在经过他们走访调查之后,才知道该被毁的土地确实是刘文泉家的承包地时,郭云鹤又改口说:“该地已经征收完了,在上面所有东西都得推平,跟是不是你的承包地已经没有关系了。”再后来,郭云鹤又在自相矛盾地说:“刘文泉的地是施工方误以为已经征收完了,是施工方误推的”,由此说明他们强拆时该地还未被征收。并且在木兰镇政府在不同时间段的三次自相矛盾的对刘文泉的信访答复意见中证实郭云鹤一直在捏造事实,掩盖其违法真相,因为在第一次(2014年)答复意见中说经过调查走访该地确实是刘文泉家的承包地(而之前郭云鹤确说那里没有刘文泉家的承包地)。第二次(2015年)答复意见中承认该地(葡萄采摘园)是由木兰镇政府推平的。第三次(2016年)答复意见中却说该地是施工方误以为已经征收完了,是施工方误推的。并且还说该被征地块范围有刘文泉家的承包地,又说已经通知刘文泉了,而是刘文泉本人没有去签字,并且刘文泉的征地补偿款一直储存在刘文泉本人的征地补偿专款专项账户中。然而其他农户的征地补偿款在2012年政府就以一折通的方式发放到其他农户手中,并且还给这些发放一折通的农户都上了低保,而刘文泉至今没有享受该低保待遇。由此说明刘文泉的承包地一直未被征收。只是木兰镇政府(2016年)把由政府单方制定的征地补偿款(未按实际菜田补偿价格只是按一般耕地价格)暗中打到刘文泉的农业植补长户中,造成了已经合理征收并补偿农户的假象。
  2、木兰县国土局局长李立表示:“国土局在征地前已经发公告了,并且在公告的五日内没有人提出异议,因此国土局就视为农户同意征地了。至于你(刘文泉)说,为什么征地不找你们土地承包人,那是因为我们征地只是对村集体,不针对个人,我们也不是扒你家房子,不需要找你个人确认,我们征地只要有三分之二的村民代表同意,就可以征收。”(均有视听证据)
  可是李立所说的张贴有效期只有5天的公告之事,他们农户根本就不知道。因为他们(原)前进村、富家村、詹家村距离临城村非常远,并且事后村民们谁也不知道公告中要征收的土地是在那个位置,更没有土地征收部门相关人员深入村组实地调查,及村民签字确认。没有按照程序规定的必须通知到个人,及送达征地听证和征地补偿告知书,更没有组织征地听证会。
  然而在木兰县人民政府向市、省政府呈报的征地审批请示文件中,却呈报为“所有征地事项都已得到村集体和农户确认,被征地农户无异议。”最终得到了省政府征地批文。
  当刘文泉再一次质问郭云鹤即然政府征收土地,却为什么不让土地承包人知道时,郭回答:“他们(镇政府)只有在征地批文下来之后,才能找农户签字。”此时在一旁的镇党委谭书记也补充说:“在征地批文下来之前,我们木兰镇政府没有找农户的程序,”还说:“当时他们也不知道该地中的暖窖子是谁家的,就以为已经征收完了,所以木兰镇政府是有权把它推平的,因为这里要新建一条道路。”并且还说:“他们找农户签字的时候可是费了老大劲了,农户都嫌征地补偿太低(每平方米32元),都不同意呀!”(有视听证据)
  但是后来大多数农户表示,他们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已经流转了,并且还签订了“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因此不签字怕赔偿上千万元的巨额违约金,所以就自认倒霉了。而农户当中也有不签征地补偿合同的,但是征地补偿款已经打到他们的账户上了,因此这些农户咋不同意也没有用了(实属强买强卖)。
  因此再次证明这些农户的承包地被征收是严重违反程序的,是相关工作人员没有依法行政造成的后果!
  合法的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报批前程序是:
  1受理——2规划——3勘测定界——4拟占地土地权属地类审核——5征地告知——6征地调查——7调查结果确认——8征地听证——9编制一书四方案——10预存征地补偿款——11逐级上报审批——12征地方案公告——13补偿登记——14制定补偿安置方案——15补偿安置方案公告——16听证——17地方政府批准补偿安置方案——18支付补偿安置费用。
  经刘文泉多年调查发现,木兰县严重违反土地征收程序与木兰县政府假以企业之名(哈尔滨市昊伟农业有限公司)承包农户土地有直接关系!因为在拟征地之前,木兰县政府相关领导就指派木兰镇政府为甲方,于2012年1月17日代替哈尔滨市昊伟农业有限公司转包农户承包田,并且与转租土地的农户签订了一份,可在日后的征地过程中使农户必须服从征地的、欺诈的“土地经营权流转合同”。该合同约定:如果在土地流转期间内,只要政府征用土地,农户就得必须服从,并且必须签订征地补偿合同,必须服从由政府单方制定的征地补偿价格(未组织农户听证的),否则哪个农户违约,哪个农户就得赔偿一千多万元的违约金。由此导致国土局就把深入村组、实地调查、征地告知、组织农户听征的主要程序取消了,并且还伪造了农户签字确认表以及制作假的土地利用现状图掩盖真相。
  如今真相大白的是,木兰县人民政府才是真正的土地承包方!是当时县政府领导批准挪用巨额公款以每年每亩600元至800元的高额租金,并假以昊伟农业公司之名承包农户共计四千多亩肥沃良田,备用于县政府早已拟定好的扩城开发用地。并且该片肥沃土地在转包当年,就有部份土地荒着不种(村民们都可作证),并且拍成照片后向上级部门谎报为废弃地或一般耕地,同时还伪造了征地所需要件,欺骗市、省政府。
  而该昊伟农业公司的好处是,以每亩一两百元左右的低廉价格从政府手中转包了土地,直到近两年由于多方人士也要在县政府手中转包该廉价土地,因此县政府最后以竞拍的方式出让土地经营权,最终昊伟农业公司以每亩468元竞拍成功。(那么县政府高价来,低价走的巨大差额又是如何平衡的呢?)
  根据刘文泉等人调查发现,自2012年至2015年间木兰县的七、八个征地批次之中,国土局组卷呈报的《建设用地外业调查表》当中的村民代表签字一栏中的签名,全部都是别人冒名顶替填上去的。
  另外,还发现国土局新制做了一份假的“木兰镇土地利用现状图”掩盖菜田和基本农田的真相,误导刘文泉取证。该“现状图”已经被刘文泉录制下来作为证据。
  马玉野,于2017初由巴彦县国土局调任到木兰县国土局任局长,在他上任之初受理了我们举报事项之后,曾向木兰县领导反映:“刘文泉是有理访的”,并且对刘文泉说“此事如果在他们的巴彦县早就给解决了,可是你们木兰县(领导)不知道都咋想的”,又说“人家(领导)因为你上告了,所以就不给解决”。马玉野向刘文泉描述当时他也反问该领导了,说“正是因为刘文泉感到不合理,才上告的,不能因为人家上告了,就不给解决呀!”(均有视听证据)
  然而这位马局长在接下来处理刘文泉举报的问题上,与原先的态度来了个180度大转弯,其主要体现在,刘文泉在近期举报的国土局近十个批次组卷呈报的《建设用地外业调查表》中的村民代表签名全都不是村民本人签的名。而马局长却对举报人提供的视频证据不予理会,而让其中参与填制该表的国土局副局长李洪波、耕保股股长王子君调查此事。而最终定性为合理。
  但是,经过刘文泉调查,在该调查表中,被填写上去的村民本人证实:“他们根本就不知道有这个外业调查一事”。而且有的调查表还是两年之后补充的。然而,马局长却以《木兰县国土资源局文件》的方式向上级主管部门(省国土厅),呈报为刘文泉举报政府征地违规及造假是无理诉求!!
  刘文泉的承包地未被征收有2015年国土局牵头调查的,由国土局局长李立当面向我反馈的调查结果的视频为证。
  (1)肯定了被毁的土地确实是刘文泉家的承包地。
  (2)肯定了该地种的葡萄盖的大棚。
  (3)肯定了刘文泉的土地承包权没有流转,是自主经营行为,受法律保护。
  (4)肯定了该地到现在(2015年)还没有征收。
  (5)确实是把地给毁了,但是木兰镇(政府)现在不认账了。
  因此说明他们在征地过程中一直没有依法行政严重违规。
  2017年崔军等农户的承包地,也是在他们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强征强毁了,并且公安局对保护自家承包地免受破坏的年近七旬的崔军的老母亲,以扰乱公共秩序的罪名,将其治安拘留了十天。
  3、已经提升到木兰镇政府工作的原临城村村长詹德良(如今因征地问题已被批捕),在回答刘文泉的提问时说:“当时(2011年末)土地转租刘文泉都不同意,(征地)谁找你(刘文泉)干啥,你的地也征来了,你不是能告吗?看你有多大尿,你告去吧,告到哪儿,也是回当地解决,看能把我们咋样!”
  事实果然是这样,刘文泉从2014年葡萄园被毁到现在已经举报四年多了,每次向上级部门举报,结果每次都是反回到当地处理,至使刘文泉的举报事项至今未果!!
  例如:国家土地督察沈阳局,把刘文泉举报的木兰县征地程序违规造假的举报信,转交给黑龙江省国土资源厅,并责令省厅处理此事,而国土厅转交给市国土局,市国土局又转回到被举报的木兰县国土局,让其自查!
  又例如:黑龙江省驻木兰县巡。视。组也将刘文泉的举报事项,也同样责令木兰县政府调查处理,而结果是县领导以断章取义的手段向巡。视。组掩盖真相。之后,又在省巡。视组“回头看”期间组织大批便衣警力,阻挡刘文泉等人再次向巡。视。组检举他们继续弄虚作假欺骗巡。视组的行为(均有视频为证)。
  然后,相关领导就假以省巡。视组和沈阳督察局都已经调查通过为由掩盖真相。并且误导了哈尔滨市纪检委,对刘文泉在哈尔滨市选拔干部任职公示期间,举报选拔公示内的木兰县相关领导违规、违纪问题的处理决定。从而导致把刘文泉的举报事项定性为政府征地范畴出现的信访问题,也由当地处理,却对举报的个人违纪违法行为视而不见。木兰县纪检委王立波、左栋等人对刘文泉举报的县管干部以各种理由包庇、袒护、推诿或以市纪检委都调查通过了为由不予受理。(本社接下来将陆续报道相关纪检人员的包庇、袒护行为以及各人造假违规行为)
  刘文泉的土地承包权至今没有转租他人,而且刘文泉是城内(原)前进村菜农,菜农的人均土地数量只有1亩左右,刘文泉所在的前进村是在征地之前,被县政府划并到城外没有菜田的临城村,并且在国土局2010年划分区片地块的时候,就把他们的菜田取消了,并且与十公里地之外的荒沟、荒地划分到一个区片地块当中,这样县政府即降低征地补偿价格,又省去了新菜地开发基金。至使县内的疏菜大部份只能靠外进方式解决,出现了疏菜价格上涨的局面,也造成了失地农户的生活水平的降低!没有了保障!
  刘文泉的葡萄园被强拆之后,(现)镇党委书记杨鹏飞(2012年木兰镇镇长)却不允许刘文泉继续耕种,至使本应该是刘文泉得到的多年的葡萄产值收入,却因他们的强拆、强夺行为,给刘文泉造成极其巨大的经济损失!况且刘文泉上有84岁体弱多病的老母亲和瘫痪在床12年的哥哥,以及一个智力障碍的弟弟。
  然而,镇政府却慌称葡萄园是施工方误推的,把责任推卸给了施工方,而且政府又以(2016年)已经支付刘文泉征地补偿款为由掩盖事实真相。因为此事是在刘文泉毫不知情、没有签定任何相关协议的情况下,而且还是在推毁刘文泉葡萄园的两年之后,由镇政府单方找评估单位评估当时(2014年)被毁时葡萄苗木的损失,根本没有赔偿此后不让刘文泉经营的这些年的葡萄产值损失,而且刘文泉的承包经营权到2027年,因为葡萄的产值周期是13至15年。而且同时被毁坏的还有1800多平方米的暖棚损失也分文没有赔偿。并且政府赔偿的该款项也是在两年之后,在刘文泉本人毫不知情的情况下暗中打到刘文泉的农业植补账户中的,实属强买强卖行为。 而且在此之前,杨鹏飞书记曾经以慈善救助之名,向刘文泉索要过他的粮食植补的银行账号,刘文泉就把该账号用手机短信发给他了,但是事后刘文泉才知道,打给他的不是慈善救助款,而是掩盖他们过失的“征地补偿款”。使其达到了政府征地程序合法的假象。如今(2018年)刘文泉被侵占的承包地开始施工了,县政府领导根本不理会刘文泉的维权举报,继续施工。
  综上所述,上述被举报人的行为是严重的违法违规行为!!
  总书记曾多次强调:“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得有超越《宪,法》和法律的特权,一切违反《宪,法》和法律的行为,都必须予以追究。”
来源:中华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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